New Center » 国家发改委确定首批5个城市开展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工作

为更好的,改革委以的形式与部分共同停车场,3月17日,发改委印发《关于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基础〔2017〕475号),确定北京市、广东省深圳市、四川省成都市、江苏省苏州市、贵州省荔波县等5个城市为第一批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城市开展先行先试。


一、主要目的


在停车信息平台建设、停车设施规模化开发、融资方式多元化以及老旧居民小区、商务区、公共设施集中区、旅游景区停车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试点示范,探索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落地的有效路径,尽快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,以点带面,推动全国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。


二、主要内容


摸底调查停车设施,抓紧确定本区域停车设施摸底调查,建立数据库;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,统筹编制社会停车设施专项规划;建设智能停车信息平台,通过手机APP等多种形式,推动“互联网+停车”和车位共享新业态发展;建设重点区域停车设施。根据各类重点区域的不同特点,分类施策、规划先行,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;规模化开发停车设施。通过项目捆绑、交叉补贴等多种形式进行规模化开发。鼓励具有投资、规划、设计、建设、设备制造和运营维护等全链业务能力的企业,降低建设、管理、养护成本;推进多元化融资。大力引进社会资本,创新政府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,积极探索通过停车设施产权、专项经营权、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等形式提供金融支持的具体办法;严格常态化执法,加大对路内停车的执法力度,先期可重点治理白天路内违章停车,逐步推进夜间基本停车规范有序。


三、支持政策


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、资金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。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场项目,在企业债券发行、中央相关扶持资金安排等方面,对试点城市优先予以考虑。同时对试点示范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问题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推动解决。


四、我市试点示范的重点方向


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和发展实际,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成都试点示范的重点方向为:推进停车信息平台建设;老旧居民小区、公共设施集中区停车设施建设。


五、下一步工作思路


我市将按照通知要求,根据我市发展需要,围绕试点示范重点方向,编制试点工作方案,积极推进停车场建设,及时总结成功经验,形成试点示范效果。